| 服務對象 |
一、 服務對象:服務十八歲以上領有心智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者,且具有基
本生活自理能力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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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服務內容 |
| 1.個別化服務計劃(依個別需求擬訂相關目標)生活自理 |
2.生活自理:獨立飲食、餐飲禮儀與衛生、健康生活、漱洗等訓練及教育居
家生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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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居家生活:居家環境清潔、簡易烹調、設備的使用與維護、安全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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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社會適應:健全人格、基本社會生活技能、社區資源的使用、購物能力、
性教育。 |
| 5.工作生活:工作人格、態度與習慣、基本職業能力、專業職業技能。 |
6.休閒生活:培養從事休閒活動的能力、休閒時的互動行為及規劃休閒能
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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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基本學科:基本概念、基本數學、數學運算、計算機的操作與使用、測
量、生活常識、時間管理及金錢管理與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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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就業與安置:庇護性就業(庇護農場、庇護商店)、支持性就業、生活訓
練。 |
| 9.靈修活動(請院牧室協助帶領課程) |